南京离婚律师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发布日期:2018-02-08 21:39:01 文章来源: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夫妻共同财产有可能被转移、毁灭、隐匿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对方的权益损害或者可能是以后法院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婚姻诉讼案件中,比较常见的财产保全措施有:对房屋、汽车的查封,对股票帐户的冻结,对银行存款的冻结,对公司股权的冻结等.实践中,如果被查封、扣押的是房屋、土地或者汽车,法院只是查封产权,让其不能转让,但仍由当事人使用.一般情况下,法院对股票的查封,一般限于冻结被申请人的资金账户,该账户只准进入资金,不准取出资金,而一般允许股票的继续买卖,以减小由于保全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另外法院还可以限制对方到期收益或者到期债权的行使.
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有两个种类,一个是诉前保全,一个是诉讼保全.
比较常见的财产保全是诉讼保全,即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法院的判决能顺利实施,一方向法院提出申请或者法院必要时依职权决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一般原告在起诉的同时就会申请财产保全,或者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发现财产处于被对方控制有可能被转移、隐藏的情形时,也可以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审理离婚诉讼案件的法院受理申请后,如决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要求申请人先提供担保.为什么要提供担保呢?这是因为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并没有对案件进行了判决,孰是孰非还没有查清楚,一旦财产保全就有可能损害了被保全财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造成损失,法院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那么这个损失由谁来承担呢?这时候就可以从担保财产里予以扣除.实践中,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物的种类、价值均是由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自由裁量的.
法律还规定了诉前保全,这是指诉讼发生前,共同财产处于紧急状态,如果不马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夫妻一方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可弥补的现实危险,利害关系人可以向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要提供担保,并且应当在申请保全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不起诉的话逾期则解除财产保全.原告在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会将财产保全裁定和申请费全部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