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办理离婚程序

发布日期:2018-01-02 09:36:27 文章来源:
南京如何办理离婚程序
南京如何办理离婚程序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婚姻登记机关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
(1)办理婚姻登记;
(2)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3)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
(4)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二、结婚登记程序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申请复婚的,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