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诉讼律师

发布日期:2018-03-28 13:33:16 文章来源:
南京离婚诉讼律师
离婚诉讼的立案需要本人亲自到场
离婚是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所以离与不离都要当事人亲自表态才行.而且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调”后是否能“解”也必须当事人亲口说了才算数.正因为如此,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也必须亲自到庭.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就增加了法院的审理难度.
在有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下,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到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场,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身患重病等情况.